1、先前,@符号在英文中含有两种意思,即“在”或“单价”,它的前一种意思的发音类似于英文at,于是就往往被当作“在”的代名词来使用。“明天早晨在学校等你”的那张英文便条就成了“Waityou@School@morning”的模样。除了at外,又有each的含义,所以,“@”也常常用来表示商品的单价符号。
2、 赋予符号“@”新意的创始者是美国的一位电脑工程师汤林森,就是他确立了@在E-mail中的地位。为了让用户方便地在网络上收发电子邮件,1971年就职于美国国防部发展军用网络ABPANET的BBN电脑公司的汤林森,奉命寻找一种电子信箱地址的表现格式。他选中了这个在人名中绝不会出现的符号“@”,并取其前一种含义,可以简洁明了地传达某人在某地的信息,于是“@”就理所当然地驶入了电脑网络。
3、 汤林森设计的电子信件的表现格式为:人名代码+电脑主机或公司代码+电脑主机所属机构的性质代码+两个字母表示的国家代码。这就是现在我们所用的E-mail地址格式,其中用@符号把用户名和电脑地址分开,使电子邮件能通过网络准确无误的传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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