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就是自国家公祭日成立以来的第五个公祭日了,在我们怀着沉痛的心情纪念南京大屠杀的同胞时,关于国家公祭日,这几件关于国家公祭日的事情,必须是我们每一个中国人都牢记的,本期的老黄历就一起来看看吧。
国家公祭日是国家层面的
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在中国南京开始对我同胞实施长达四十多天惨绝人寰的大屠杀,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惨案,从1994年开始,江苏和南京都会在每年的12月13号举行哀悼仪式,包括撞和平钟、敬献花圈等等,但是这些都是停留在地方层面。
2014年2月27日,中国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决定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的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每年12月13日国家举行公祭活动。决议的通过,使得对南京大屠杀遇难者的纪念上升为国家层面。
国外也有南京大屠杀纪念日
今年的10月27日,北京时间凌晨3点(加拿大当地时间10月26日下午3点),加拿大安大略省议会对华裔议员黄素梅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遇难者纪念日”的66号动议进行阅读和辩论。最终,该动议获投票通过。这意味着,加拿大成为西方第一个设立“南京大屠杀遇难者纪念日”的国家。今后,加拿大安大略省将每年12月13日定为“南京大屠杀遇难者纪念日”。
国家公祭日祭奠的不仅仅是大屠杀的同胞
国家公祭日以“南京大屠杀”定名,但是祭奠对象不仅仅是南京大屠杀的死难者。2014年2月27日,中国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明确公祭对象为南京大屠杀的死难者及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被杀的同胞。包括:列出了七类遇难对象供海内外网民悼念:南京大屠杀的死难者、化学武器死难者、细菌战死难者、劳工死难者、慰安妇死难者、三光作战死难者、无差别轰炸死难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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