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患有心脏病、糖尿病、高血压、肾脏病、肝炎、肺结核、肺心病、甲状腺机能亢进或低下、血液病、贫血等疾病对孕妇和婴儿都有较大的影响,故此此类妊娠被称为高危妊娠。
在妊娠期并发有高血压综合征等病症,产前阴道流血,先兆早产,羊水过多或过少,胎儿宫内生长迟缓,过期妊娠、毋儿血型不合等。
既往有习惯性流产、早产、产后流血、多年不孕、生儿死亡、难产、副宫产、畴形、人工流产史等的孕妇通常被称为高危孕妇,也属于高危妊娠的范畴。
年龄小于18岁或者大于35岁可以增加分娩的危险因素,年龄大于35岁的孕妇的胎儿发生遗传病的几率将会增高。此外体重少于40公斤,多于70公斤,身高小于150厘米,胸廓脊柱畸形等都可以对正常妊娠产生影响而被称为高危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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