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业
明代中后期,农产品呈现粮食生产的专业化、商业化趋势。江南广东一大片原来产粮区由于大半甚至八九成都用来生产棉花甘蔗等经济作物而成为粮食进口区,其它一些地方则靠供给粮食成为商品粮食出口区。长江三角洲一带是当时桑、棉经济作物和手工业最发达的地步,常思患粮食不足……区域内调剂甚繁。但整个区域仍有不足,须由湖北,江西,安徽运入,所谓“半仰食于江、楚、庐、安之栗”。
一般粮食作物的种植,主要有稻、麦、粟、梁、黍、菽等多种谷类;某些本来可以自给的区域,由于手工业的发展,非农业人口的剧增,或经济作物种植面积的不断扩大,使本地生产粮食不能满足需求,因而每年需从外地输入大量粮食。不少土地主缙绅也逐步将资金投向工商业,“富者缩资而趋末”,以徽商、晋商、闽商、粤商等为名号的商帮亦逐渐形成,并在一定地区和行业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农业人口转为工商业者的数量急增。
2、工商业
景泰蓝瓷器明朝无论是铁、造船、建筑,还是丝绸、纺织、瓷器、印刷等方面,在世界都是遥遥领先,产量占全世界的2/3以上,比农业产量在全世界的比例还要高得多。明朝民间的手工业不断壮大,而官营却不断萎缩。明朝以较短的时间完成了宋朝手工业从官营到私营的演变,而且变化得更为彻底。迄至明朝后期,除了盐业等少数几个行业还在实行以商人为主体的盐引制外,一些手工业都摆脱了官府的控制,成为民间手工业。
晚明时中国民间私营经济力量远比同期西方强大,当英国商人手工场业主拥有几万英镑已算巨富时,明朝民间商人和资本家动用几百万两的银子进行贸易和生产已经是很寻常,郑芝龙海上贸易集团的经济实力达到每年收入数千万两白银,当时荷兰的东印度公司根本无法与之相抗衡。
城市化在商业都市的发展规模、人口城市化状况和市场化程度方面:16世纪的欧洲城市规模较小,1519年至1558年时期,拥有2万至3万人口即可称为“大城市”。从城市规模和人口比例看,晚明中国的城市化程度反倒稍高一些。据伊懋可的数据,中国城市人口在明末占总人口的6%至7.5%。据曹树基的估计,1630年时中国城市化率已达到8%,略高于清代城市化率的7.4%,晚明城市人口约达1536万人。
3、人口
明代户口峰值出现在晚明,但对于具体时间与人口数,不同学者有不同说法。易中天认为明末人口六千余万;赵文林、谢淑君认为明朝于1626年达到人口峰值,实际人口大约一亿人左右;王育民认为万历年间明朝人口达到峰值,实际人口在1.3亿人至1.5亿人之间;何炳棣认为1600年实际人口达1.5亿 ;葛剑雄认为1600年明朝约有1.97亿人,并推测1655年明清之际人口谷底约为1.2亿人;曹树基认为1630年明朝达到人口峰值,实际人口大约有1.9251亿人,1644年实际人口约有1.5247亿人;而英国经济学家安格斯•麦迪森则认为1600年明朝实际人口大约有1.6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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