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之道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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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之道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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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耶稣基督“别人打你左脸,你把右脸也给他”的劝诫,具有某种在伦理上激励人心的东西:它诉诸于我们许多人略具谦卑特征的理想主义。我们相信,较之单纯报复性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这种单方面的利他主义象征着一种更高的德性。不过,另外一种可能的回应方式或许会让人感到惊奇。这种回应方式在崇高性方面并不逊色,它以高尚的实用主义而非单纯的理想主义为其特征。当孔子被问到:“以德报怨,何如?”他回答说:“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1]对我们来说,可能更容易引起兴趣的是孟子所提倡的伦理准则:“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2]现在,我们就开始研究一种伦理―宗教传统,她是如此细致地将道德焦点从抽象的法则转换到生活的种种现实,并挑战着我们在伦理和宗教的比较研究中许多熟悉的范畴。

一、界定儒家的精神性

我们是孤立的个体吗?或者说,我们是否作为人际关系的一个中心在生活吗?道德的自我认识对于人的成长是必要的吗?在其成员中没有发展一种基本的义务和责任感,任何社会能够繁荣或持续吗?我们的多元社会是否应当深思熟虑地培养共享的种种价值和一种人类理解的共同基础呢?当我们在现实中逐渐意识到地球的脆弱性,并作为一个“受到危及的物种”而越来越小心翼翼地对待我们自己的命运时,我们应该询问什么批判性的精神问题呢?

儒家传统的根本关怀就是学习成为人。关键不在于那与自然和天道相对反的人,而是那寻求与自然和谐以及与天道相感应的人。诚然,在儒家的视界中,学习成人使得一种深广的过程成为必要,该过程承认限定人类境况的所有存在方式的相互关联性。通过一种包括家庭、社群、国家、世界和超越界的曾曾扩展的关系网落,儒家寻求在其无所不包的整全中实现人性。这种包容涵育的过程有助于深化我们的自我认识,同时,通过不断的努力,使我们身心健康灵敏、精神纯洁闪光。修身本身是一个目的,并且,它的基本目标也是自我实现。

儒家人文主义的一个明确特征是:在我们人类境况的创造性转化中,信仰是作为对天道的一种集体式行为和对话性回应。这涉及到人性的四个向度,包括自我、社群、自然和天道的有机整合。有关儒家精神性的探索必须将以下方面考虑在内:作为创造性转化的自我,作为人类繁荣必要工具的社群,作为为我们生活方式提供适当家园的自然,以及作为终极性自我实现之根源的天道。

作为创造性转化的自我

孔子讲得很明确,学是为己而非为人。[3]表面看来,这似乎隐含着一种根本不同于在儒家伦理中那种群体至上的习常之见,但是,儒家坚持学者为己是基于如下的确信之上的:修身本身是一种目的而非达到目的的一种手段。那些服膺为己之学的人能够为了自我实现而创造各种内在的资源,这对于那些将修身仅仅作为为了诸如社会进步和政治成功等外在目标之工具的人来说,则是不可想象的。尽管我们有责任承担社会责任和政治参与,却是作为根基的修身使我们在生活世界中获得了可靠的基础,我们的生活世界则使我们能够作为独立的道德力量而不仅仅是权力关系游戏中的走卒来参与社会和政治。如果我们不认真严肃地对待自我实现的问题,我们就会易于被全然外在于我们内在资源和个人价值感的权力与财富所限定。

对儒家而言,个人价值感至关重要,因为他们发自内在的改善世界的信守驱使他们将现状作为他们精神之旅的出发点。假如他们不认同学习基本上是为了自我完善这一命题,服务于社会的要求就会暗中破坏本身作为崇高目标的修身的完整性。因此,作为一种人格塑造,学就是为了自我实现。如此理解的自我是一个关涉于不断转化的开放系统,它决非一个静态的结构。作为一种抽象实体、孤离于世界的自我的理念,是和儒家作为一个开放、动态和转化过程的自我截然相对的。

为了自我实现,植根于个人价值的儒家自我寻求产生其内在的资源。作为修身之结果的自我转化,则表明了一种自我实现的过程。不过,既然缺乏与外在世界沟通的自我的理念相异于儒家传统,儒家的自我转化便不采取仅仅寻求自身内在精神性的形式。毋宁说,在儒家看来,真正的自我转化包含从累积的象征传统(文化)、社会的同情共鸣、自然的生命能量以及天道的创造力中去发掘精神的资源。

 

三、儒家之道的第一期

依韩非子之见,孔子死后不久,其后学就分为八派,每一派都宣称合法继承了孔子的遗产。大概每一派均与孔子的某一位或某几位弟子有关,或者受到了他们的启发。虽然对孔子思想互相冲突的诠释在于“道”的分裂,但看起来却产生了一种新的思想动态。在公元前5世纪,儒家并不居于思想界的主导地位,但是,对于为思想话语设定议程,儒家似乎发展了最为丰富的文化和精神资源。事实上,孔子的亲密弟子,象神秘的颜回、忠信的曾子、颖悟的子贡、博学的子夏,以及其它门人等等,已经在孔子的第二代学生中产生了极大的热情。即便儒家传统在中国历史上何时最终成为最有力量的学说这一点并不清楚,她确实稳稳当当地成为思想界一种杰出的声音。不过,是几代人的不断努力才使得儒家学说得以流行。

孟子(公元前390-305)抱怨战国初期(公元前403-221)思想界占主导地位的是墨家的“兼爱”和杨朱(公元前440-360?)的“为我”。从孔子死后一个世纪的历史境况来判断,周代封建礼制的崩坏和强力霸权诸侯国的兴起说明了这样的事实:孔子将政治道德化的企图遇到了嘲讽,被认为是迂阔不实的,而财富和权力的主张则喧嚣至上。当时,受到更多关注的是那些隐士(早期道家)和现实主义者(原始法家)。前者逃离尘世,在大自然中创造精神的殿堂并过着宁静的生活,后者则试图通过辅佐雄心勃勃的君主获取财富和权力,来影响政治的进程。儒家拒绝离开政治舞台在山林中修养自己内在的宁静,因为他们无法承受舍弃人类社会的想法。他们也无法使自己认同少数统治者的利益,因为他们的社会良心驱使他们去负起承担人民良知的责任。他们处在两难的境地。他们希望积极参与政治,但他们不能接受以现状作为权威发挥作用的合法场所。他们厌恶权力政治,但他们又无法使自己脱离国家事务。简言之,儒家是在于而不属于这个世界;他们既不能遗世而独立,也无法有效地改变他们所处的世界。

孟子:典型的儒家知识分子

孟子以凭借自我风格的方式传播儒家之道而著称。孟子最初受教于他的母亲(这进一步加强了作为教育者的母亲在儒家传统中的重要性),然后,据说成为孔子之孙的学生。作为一位社会批判家、一位道德哲学家、以及一位政治活动家,孟子杰出地扮演了他的角色。他投身于教育一个士大夫阶层的任务。这些士大夫们不直接参于农业、工业和商业,但对于国家的正常运作、尤其是人民的幸福,这些士大夫们却至关重要。在反对重农论者的缜密论证中,孟子机智地运用“劳动分工”的理念为“劳心者”进行辩护,并看到了“服务公益”和“生产力”同样重要。[1]对孟子来说,儒家可以作为学者服务于国家的重大利益―不是成为官僚行政人员,而是承担着教导少数统治者行“仁政”和“王道”的责任。在同封建君主打交道的过程中,孟子不但使自己表现为政治顾问,而且是王者之师。他使这一点表现得非常清楚:一个真正的君子是“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的。[2]

于是,孟子所倡导的是一种“有机知识分子”(organic intellectual)的作用和功能,“有机知识分子”投身于儒家之道的保存与扩展(“有机知识分子”在组织结构上与社会相连,但在思想上服膺于根本的道德重建)。致力于弘扬儒家“人能弘道”的信念,孟子为“有机知识分子”创造了文化空间和政治场所。根据卫道骑士而非从属执行官的角度,孟子重新诠释了儒家“大人”的理念。对于那些通过政治操纵来行使强力的人,孟子表示蔑视。对于他们不能实践真正的天命的感召,孟子表示谴责,因为最终分析起来,他们不过就象臣服的妾妇那样仰承君主的野心。与之相对,真正的大人依天道而“居仁由义”。[3]这样,孟子就重新将儒家学者界定为卫道的骑士。忠实于儒家的精神,孟子认为道的承载者就是“有机知识分子”,通过作为道德典范而逐渐直接参与政治,他们履行着维护社会结构意义的神圣使命。

为了说明儒家道德理想主义与其所处时代具体社会和政治现实的关系,孟子批评墨家全体主义和杨朱个人主义思想的泛滥。墨家倡导“兼爱”,但孟子却坚决主张,墨家待陌生人如同自己父亲的告诫,将导致待自己的父亲如同陌生人。而另一方面,杨朱提倡“为我”,孟子则坚决主张,过度关注个人利益将导致政治的失序。委实,在墨家的集体主义中,“父亲身份”无法确立;在杨朱的个人主义中,“亲属关系”无法确立。[4] 既然家庭的调节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国家的治理是天下太平的基础,为了给人民带来真正的福利,无论墨家的集体主义还是杨朱的个人主义,在政治上就都不是切实可行的。

对于社会改革,孟子的策略是通过强调正义、公益精神、福利和模范性的当局,从而将利益、私利、财富和权力的语言转变成道德的话语。孟子并不反对言“利”,毋宁说,他是恳求诸侯国的君主们去选择大利,从长远的眼光来看,这将会确保他们的利益、私利、财富和权力。孟子敦促君主们放眼于他们的宫殿之外,与其臣子属下以及看似不相关的大众培养一种共同的纽带。孟子坚决认为,只有如此,君主们才能维持其统治甚至保持其将来的生活状况。他鼓励君主们推行他们的仁爱,因为这甚至对保护他们自己的家庭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孟子对于以民之所同然作为政府管理机制的诉求,是建立在他这样一种强烈的“民本”感之上的,那就是:“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5],不能以王道而行的君主是不宜为君主的。在对儒家正名原则的生动有力的运用中,孟子得出结论:失道的君主应当受到批评、匡正,或者废黜―作为最终诉诸的手段。[6]既然天意人民的幸福应当得到保障,且统治者有责任承担这一义务,那么,在极端的情况下,“革命”就不仅是合理的,而且是众愿所归的。

孟子政治的民本概念基于他的哲学观点:人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趋于完善,而人性本善。虽然孟子承认生物性与环境因素在塑造人类状况中的作用,但他却坚持:只要意愿如此,则我们就能够成为有德之人。依孟子之见,意愿需要转化性的道德行为,因为无论何时只要我们决定将本然的善性化为自觉的意向,我们本然的善性便会自然流露发用。作为一种阐明,孟子将其仁政的思想建立在“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的论断之上:

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运之掌上。[7]

孟子还观察到:人皆有天赋的四种情感: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和是非之心。就象“火之始燃”或“泉之始达”那样,四种情感构成培养仁、义、礼、智这四种根本德性的基础。这里所告诉我们的是:我们成为有德之人,并不是因为我们被告之必须为善,而是因为我们的本性,即人性的深层向度,自然地流露为善。

孟子认为,我们都具有内在的精神资源,以深化我们的自我意识,拓展我们公共实践的网络。尽管会有生物和环境性的限制,我们却始终有自由和能力去纯化和扩展我们天赋的高贵(我们的“大体”)。虽然孟子在现实的层面上接受人有“食”、“色”的本能倾向,人之异于禽兽者仅在几希之间,但他却坚决主张:我们能够扩充那几希的差别(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并通过集中于“四端”,将自己转化为本真人性的真正典范。[8]

孟子有关在人格塑造中完美的等级的观念,生动地阐明了这种自我的连续纯化和拓展:

可欲之谓善,
有诸己之谓信,
充实之谓美,
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
大而化之之谓圣,
圣而不可知之谓神。[9]

而且,孟子断言:“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10]通过发掘内在的精神资源,在人性的潜能中获得自我的觉解,这种深刻的信念使得孟子给儒家事业增加了一个“天人合一的”向度。从孟子的这种视角来看,学习成为“大人”,需要培养人将整个宇宙作为自己生活经验来加以体现的那种感受性:

作为人类繁荣必要工具的社群

儒家精神取向的一个显著特征是这样一种观点:人类社群是我们寻求自我实现的有机组成部分。摆脱作为我们救赎之先决条件的包括种族、性别、语言、国土和其它难以消除的生活现实在内的我们的原初纽带,这种理念在儒家传统中甚至也不是一种被拒绝的可能性。不过,儒家深刻地觉察到:我们被镶嵌在这个世界,我们的精神之旅必须从此时此地的家园开始。虽然这种镶嵌感会对我们在精神性自我转化中所实际展望的可能性范围施加一种结构的限制,但却无法阻止我们塑造最适合我们人类条件的生活方式。儒家有关从家园开始我们精神之旅的建议,基于这样一种强烈的信念:我们的自我在经验和实践上是各种关系的一个中心,而远不是一个孤立绝缘的个体。作为各种关系的中心,自我经常进入到与人类各种变化形式的沟通之中。对于我们的自我实现,他者的意义是显而易见的,因为我们很少会在孤立绝缘的状态下进行修身。正是通过不断的人与人之间的互动,我们才逐渐学会欣赏作为一种转化过程的自我观念。诚然,我们的情感、思想和理念不必是我们的私有财产。尽管这些东西具有强烈的个人性,但作为共享之物,它们常常被更好地想起。分享的愿望使我们能够产生能动性的互换过程,首先是同我们的家人,随后是我们的相邻社群,然后是超越界。[4]

这一拓展的过程集中于儒家的修身。作为儒家经典的公开陈述,《大学》有云: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致,知致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5]

这一陈述提示了一种不仅是拓展而且是深化的过程。社群“体现”(embodied)于我们的自我转化中这种方式,隐含着在一种包容过程和透彻觉解之间的连续互动。这里的预设是:我们越是能够拓展自己去包容他人,我们就越是能够深化我们的自我觉解;我们在深化自我觉解上的坚守固执,为我们与一种不断扩展的人际网络之间进行富有成果的互动提供了基础。

作为家园的自然

严格而论,儒家关于人类繁荣的理念并非人类学意义上的,也显然不是以人类为中心的。人不是万物的尺度。这样一种理念使得儒家给人以地域性的感觉。对人性而言,恰当的尺度既是宇宙论(cosmological)意义的,也是人类学(anthropological)意义的,它委实是“天人合一的”(anthropocosmic)。在事物的序列中,自然不仅为生命提供资粮,还为遭遇的生活提供灵感。自然的过程,包括昼夜的交替与四季的变迁,所隐含的是持续转化模式中的一种训诫:有序、平衡与和谐。

人类文明在时间过程中经受了诸如洪水和飓风那样的自然灾害,但是,除了生存的艰辛之外,儒家发现,对于我们的生存来说,自然又是一个好客的环境。儒家庆幸得到“天时地利”以及有益健康的“风水”的庇佑。由于其慷慨宏大,自然受到人们的尊敬。她的令人敬畏的临在,使我们能够欣赏我们“家园”的富饶与圣洁:

今夫天,斯昭昭之多;及其无穷也,日月星辰系焉,万物覆焉。今夫地,一撮土之多,及其广厚,载华岳而不重,振河海而不泄,万物载焉。今夫山,一卷石之多,及其广大,草木生之,禽兽居之,宝藏兴焉。今夫水,一勺之多,及其不测,鼋 蛟龙鱼鳖生焉,货财殖焉
 

三、儒家之道的第一期

依韩非子之见,孔子死后不久,其后学就分为八派,每一派都宣称合法继承了孔子的遗产。大概每一派均与孔子的某一位或某几位弟子有关,或者受到了他们的启发。虽然对孔子思想互相冲突的诠释在于“道”的分裂,但看起来却产生了一种新的思想动态。在公元前5世纪,儒家并不居于思想界的主导地位,但是,对于为思想话语设定议程,儒家似乎发展了最为丰富的文化和精神资源。事实上,孔子的亲密弟子,象神秘的颜回、忠信的曾子、颖悟的子贡、博学的子夏,以及其它门人等等,已经在孔子的第二代学生中产生了极大的热情。即便儒家传统在中国历史上何时最终成为最有力量的学说这一点并不清楚,她确实稳稳当当地成为思想界一种杰出的声音。不过,是几代人的不断努力才使得儒家学说得以流行。

孟子(公元前390-305)抱怨战国初期(公元前403-221)思想界占主导地位的是墨家的“兼爱”和杨朱(公元前440-360?)的“为我”。从孔子死后一个世纪的历史境况来判断,周代封建礼制的崩坏和强力霸权诸侯国的兴起说明了这样的事实:孔子将政治道德化的企图遇到了嘲讽,被认为是迂阔不实的,而财富和权力的主张则喧嚣至上。当时,受到更多关注的是那些隐士(早期道家)和现实主义者(原始法家)。前者逃离尘世,在大自然中创造精神的殿堂并过着宁静的生活,后者则试图通过辅佐雄心勃勃的君主获取财富和权力,来影响政治的进程。儒家拒绝离开政治舞台在山林中修养自己内在的宁静,因为他们无法承受舍弃人类社会的想法。他们也无法使自己认同少数统治者的利益,因为他们的社会良心驱使他们去负起承担人民良知的责任。他们处在两难的境地。他们希望积极参与政治,但他们不能接受以现状作为权威发挥作用的合法场所。他们厌恶权力政治,但他们又无法使自己脱离国家事务。简言之,儒家是在于而不属于这个世界;他们既不能遗世而独立,也无法有效地改变他们所处的世界。

孟子:典型的儒家知识分子

孟子以凭借自我风格的方式传播儒家之道而著称。孟子最初受教于他的母亲(这进一步加强了作为教育者的母亲在儒家传统中的重要性),然后,据说成为孔子之孙的学生。作为一位社会批判家、一位道德哲学家、以及一位政治活动家,孟子杰出地扮演了他的角色。他投身于教育一个士大夫阶层的任务。这些士大夫们不直接参于农业、工业和商业,但对于国家的正常运作、尤其是人民的幸福,这些士大夫们却至关重要。在反对重农论者的缜密论证中,孟子机智地运用“劳动分工”的理念为“劳心者”进行辩护,并看到了“服务公益”和“生产力”同样重要。[1]对孟子来说,儒家可以作为学者服务于国家的重大利益―不是成为官僚行政人员,而是承担着教导少数统治者行“仁政”和“王道”的责任。在同封建君主打交道的过程中,孟子不但使自己表现为政治顾问,而且是王者之师。他使这一点表现得非常清楚:一个真正的君子是“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的。[2]

于是,孟子所倡导的是一种“有机知识分子”(organic intellectual)的作用和功能,“有机知识分子”投身于儒家之道的保存与扩展(“有机知识分子”在组织结构上与社会相连,但在思想上服膺于根本的道德重建)。致力于弘扬儒家“人能弘道”的信念,孟子为“有机知识分子”创造了文化空间和政治场所。根据卫道骑士而非从属执行官的角度,孟子重新诠释了儒家“大人”的理念。对于那些通过政治操纵来行使强力的人,孟子表示蔑视。对于他们不能实践真正的天命的感召,孟子表示谴责,因为最终分析起来,他们不过就象臣服的妾妇那样仰承君主的野心。与之相对,真正的大人依天道而“居仁由义”。[3]这样,孟子就重新将儒家学者界定为卫道的骑士。忠实于儒家的精神,孟子认为道的承载者就是“有机知识分子”,通过作为道德典范而逐渐直接参与政治,他们履行着维护社会结构意义的神圣使命。

为了说明儒家道德理想主义与其所处时代具体社会和政治现实的关系,孟子批评墨家全体主义和杨朱个人主义思想的泛滥。墨家倡导“兼爱”,但孟子却坚决主张,墨家待陌生人如同自己父亲的告诫,将导致待自己的父亲如同陌生人。而另一方面,杨朱提倡“为我”,孟子则坚决主张,过度关注个人利益将导致政治的失序。委实,在墨家的集体主义中,“父亲身份”无法确立;在杨朱的个人主义中,“亲属关系”无法确立。[4] 既然家庭的调节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国家的治理是天下太平的基础,为了给人民带来真正的福利,无论墨家的集体主义还是杨朱的个人主义,在政治上就都不是切实可行的。

对于社会改革,孟子的策略是通过强调正义、公益精神、福利和模范性的当局,从而将利益、私利、财富和权力的语言转变成道德的话语。孟子并不反对言“利”,毋宁说,他是恳求诸侯国的君主们去选择大利,从长远的眼光来看,这将会确保他们的利益、私利、财富和权力。孟子敦促君主们放眼于他们的宫殿之外,与其臣子属下以及看似不相关的大众培养一种共同的纽带。孟子坚决认为,只有如此,君主们才能维持其统治甚至保持其将来的生活状况。他鼓励君主们推行他们的仁爱,因为这甚至对保护他们自己的家庭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孟子对于以民之所同然作为政府管理机制的诉求,是建立在他这样一种强烈的“民本”感之上的,那就是:“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5],不能以王道而行的君主是不宜为君主的。在对儒家正名原则的生动有力的运用中,孟子得出结论:失道的君主应当受到批评、匡正,或者废黜―作为最终诉诸的手段。[6]既然天意人民的幸福应当得到保障,且统治者有责任承担这一义务,那么,在极端的情况下,“革命”就不仅是合理的,而且是众愿所归的。

孟子政治的民本概念基于他的哲学观点:人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趋于完善,而人性本善。虽然孟子承认生物性与环境因素在塑造人类状况中的作用,但他却坚持:只要意愿如此,则我们就能够成为有德之人。依孟子之见,意愿需要转化性的道德行为,因为无论何时只要我们决定将本然的善性化为自觉的意向,我们本然的善性便会自然流露发用。作为一种阐明,孟子将其仁政的思想建立在“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的论断之上:

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运之掌上。[7]

孟子还观察到:人皆有天赋的四种情感: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和是非之心。就象“火之始燃”或“泉之始达”那样,四种情感构成培养仁、义、礼、智这四种根本德性的基础。这里所告诉我们的是:我们成为有德之人,并不是因为我们被告之必须为善,而是因为我们的本性,即人性的深层向度,自然地流露为善。

孟子认为,我们都具有内在的精神资源,以深化我们的自我意识,拓展我们公共实践的网络。尽管会有生物和环境性的限制,我们却始终有自由和能力去纯化和扩展我们天赋的高贵(我们的“大体”)。虽然孟子在现实的层面上接受人有“食”、“色”的本能倾向,人之异于禽兽者仅在几希之间,但他却坚决主张:我们能够扩充那几希的差别(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并通过集中于“四端”,将自己转化为本真人性的真正典范。[8]

孟子有关在人格塑造中完美的等级的观念,生动地阐明了这种自我的连续纯化和拓展:

可欲之谓善,
有诸己之谓信,
充实之谓美,
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
大而化之之谓圣,
圣而不可知之谓神。[9]

而且,孟子断言:“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10]通过发掘内在的精神资源,在人性的潜能中获得自我的觉解,这种深刻的信念使得孟子给儒家事业增加了一个“天人合一的”向度。从孟子的这种视角来看,学习成为“大人”,需要培养人将整个宇宙作为自己生活经验来加以体现的那种感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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