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8月31日,马来亚联合邦脱离大英帝国的保护成为一个独立国家;随后在1963年9月16日,马来亚联合邦、沙巴(旧称北婆罗洲)、砂拉越和新加坡联合成立名为马来西亚的联邦制国家。根据联邦宪法第32条文,国家元首是经统治者会议选出,由9位世袭统治者所轮流出任,称为马来西亚最高元首(意指“被推举的最高统治者”),每任最高元首的任期限制最高为5年。统治者会议在遴选最高元首的同时,也会选出一名副最高元首以便处理最高元首缺席期间所无法履行的职务。
最高元首身任国家元首、武装部队最高统帅及甲、槟、沙、砂与联邦直辖区的伊斯兰教领袖,同时他也拥有委任内阁成员、选举委员会成员、司法委员会成员、公共服务委员会成员、国会议长、大法官、州元首、国防首长、44名上议员和宗教司的权利;在官方文件上,最高元首的正式称谓为KeBawah Duli Yang Maha Mulia Sri Paduka Baginda (名字), Yang di-Pertuan AgongMalaysia。
森美兰最高统治者端姑阿都拉曼(任期由1957年8月31日至1960年4月1日)
雪兰莪苏丹希沙慕丁沙(任期由1960年4月1日至1960年9月1日)
玻璃市拉惹端姑赛布特拉(任期由1960年9月21日至1965年9月20日)
登嘉楼苏丹端姑依斯迈·纳西鲁丁沙(任期由1965年9月21日至1970年9月20日)
吉打苏丹端姑阿都哈林(任期由1970年9月21日至1975年9月20日)
吉兰丹苏丹雅耶·贝特拉(任期由1975年9月21日至1979年3月29日)
彭亨苏丹阿末沙(任期由1979年4月26日至1984年4月25日)
柔佛苏丹马末·依斯干达(任期由1984年4月26日至1989年4月25日)
霹雳苏丹阿兹兰沙(任期由1989年4月26日至1994年4月25日)
森美兰最高统治者端姑查化(任期由1994年4月26日至1999年4月25日)
雪兰莪苏丹沙拉胡丁·阿都阿兹沙(任期由1999年4月26日至2001年11月21日)
玻璃市拉惹端姑赛西拉鲁丁(任期由2001年12月13日至2006年12月12日)
登嘉楼苏丹端姑米占·再纳·阿比丁(任期由2006年12月13日至今)
1、吉打王国和吉打苏丹王朝
根据《吉打纪年》的记载,吉打王国拥有狼牙脩王朝的血统,是个拥有悠远传统的王国;1136年,原是信奉印度教的吉打王国拉惹Phra OngMahawangsa皈依伊斯兰教,改称Paduka Sri Sultan MuzaffarShah,建立吉打苏丹王朝。在历史上,王朝曾经臣服于马六甲苏丹王朝之下,在马六甲苏丹王朝被葡萄牙殖民者统治以后,吉打先后成为葡萄牙、亚齐、大不列颠和暹罗的领地。1909年7月16日,英国和暹罗签署《曼谷条约》,吉打成为英国保护领;1957年8月31日,吉打联合其他半岛州属成立马来亚联合邦。
根据吉打苏丹王朝的传统,统治者的地位是由男性所继承,苏丹和法定继承人必须是伊斯兰教的信奉者;吉打苏丹身任吉打州元首及伊斯兰教领袖,同时拥有委任州务大臣、行政议员、议长和宗教司的权利;在官方文件上,吉打苏丹的正式称谓为KeBawah Duli Yang Maha Mulia al-Sultan Tuanku (名字), Sultan dan Yang di-PertuanNegeri Kedah Darul Aman。
苏丹慕查法沙(即位于1136年至1179年)
苏丹慕占沙(即位于1179年至1201年)
苏丹莫哈末沙(即位于1201年至1236年)
苏丹玛朱沙(即位于1236年至1280年)
苏丹玛末沙(即位于1280年至1320年)
苏丹依布拉欣沙(即位于1320年至1373年)
苏丹苏莱曼沙(即位于1373年至1422年)
苏丹阿塔都拉·莫哈末沙(即位于1422年至1472年)
苏丹莫哈末吉瓦沙(即位于1472年至1506年)
苏丹玛末沙二世(即位于1506年至1546年)
苏丹慕查法沙二世(即位于1546年至1602年)
苏丹苏莱曼沙二世(即位于1602年至1625年)
苏丹利扎鲁丁沙(即位于1625年至1651年)
苏丹慕希尤丁沙(即位于1651年至1661年)
苏丹基阿乌丁沙(即位于1661年至1687年)
苏丹阿塔都拉·莫哈末沙二世(即位于1687年至1698年)
苏丹阿都拉沙(即位于1698年至1706年)
苏丹阿末·塔祖丁沙(即位于1706年至1709年)
苏丹莫哈末吉瓦沙二世(即位于1709年至1778年)
苏丹阿都拉沙二世(即位于1778年至1797年)
苏丹基阿乌丁沙二世(即位于1797年至1803年)
苏丹阿末·塔祖丁沙二世(即位于1803年至1843年)
苏丹再纳·拉锡沙(即位于1843年至1854年)
苏丹阿末·塔祖丁沙三世(即位于1854年至1879年)
苏丹再纳·拉锡沙二世(即位于1879年至1881年)
苏丹阿都哈密沙(即位于1881年至1943年)
苏丹巴德利沙(即位于1943年至1958年)
苏丹阿都哈林沙(即位于1958年至今)
2、森美兰州
约17世纪末至18世纪初期,来自苏门答腊的米南加保人登陆马来亚半岛西海岸建立了9个城邦;18世纪晚期,各邦首领向故乡的统治者Sultan AbdulJalil请求派遣一位王族成员成为新的统治者以便调解各邦之间的纠纷以及联合各邦成立合法政府;1730年,Raja Melawar应各城邦的邀请成为NegeriSembilan(9个城邦)的统治者,称号为Paduka Sri Tuanku Sultan MahmudShah,定都于斯里默南迪。1897年,森美兰成为马来联邦的一员,在经历过日据时期和马来亚联邦后,森美兰联合其他半岛州属成立马来亚联合邦。
米南加保人实行母系社会的社会体制,这和其他马来人实行的父系社会体制有明显的差异,在米南加保人的体制中,女子获得家族的遗产和支配权,男子则获得社会的领导权。根据米南加保人最初的传统,统治者是邀请来自苏门答腊的王族出任,但如今这项传统已经改变,如今的统治者是由4大酋长从已故统治者的4名王子中遴选产生,所以森美兰的统治者被称为最高统治者(意指“被推选的大统治者”)。最高统治者身任森美兰州元首及伊斯兰教领袖,同时拥有委任州务大臣、行政议员、议长和宗教司的权利;在官方文件上,最高统治者的正式称谓为SriPaduka Duli Yang Maha Mulia Tuanku (名字), Yang di-Pertuan Besar Negeri SembilanDarul Khusus。
端姑苏丹玛末沙(即位于1730年至1795年)
端姑拉惹希淡(即位于1795年至1808年)
端姑拉惹阿里(即位于1808年至1824年)
端姑拉惹拉布(即位于1826年至1831年)
端姑纳西鲁丁(即位于1831年至1861年)
端姑伊玛目(即位于1861年至1869年)
端姑安塔(即位于1869年至1888年)
端姑莫哈末沙(即位于1888年至1933年)
端姑阿都拉曼(即位于1933年至1960年)
端姑慕纳威(即位于1960年至1967年)
端姑查法(即位于1967年至2008年)
端姑慕力兹(即位于2008年至今)
3、彭亨苏丹王朝
15世纪初,马六甲苏丹王朝征服臣属暹罗的彭亨王国后,将彭亨据为马六甲的领地交由盘陀诃罗管理;1470年,Paduka Sri Sultan MansurShah I拥立次子Raja Muhammad为彭亨苏丹;1614年,RajaAlauddin刺杀苏丹和王储后自立为苏丹,受到亚齐和柔佛苏丹王朝的讨伐,1615年以后,彭亨成为柔佛苏丹王朝的领地由盘陀诃罗管理。
现代彭亨苏丹王朝是盘陀诃罗柔佛苏丹王朝的一个分支,血统可以追溯至南阿拉伯半岛的al-Aidarus贵族,这个家族曾经与马六甲苏丹王朝拥有过紧密的联婚关系。1853年,Dato'Bendahara Sri Maharaja Tun Muhammad Tahir拒绝承认柔佛苏丹在彭亨的主权,而受到Dato' Bendahara SriWak Raja Tun Ahmad的讨伐;1863年6月10日,Tun Ahmad战胜Tun Muhammad Tahir后被册封为Dato'Bendahara Sri Maharaja;1881年9月8日,在现代柔佛苏丹王朝取代盘陀诃罗柔佛苏丹王朝后,彭亨的贵族发表声明拥立TunAhmad为彭亨苏丹;1884年12月25日,Tun Ahmad正式登基为彭亨苏丹,称号为Paduka Sri Baginda Sultan AhmadMua'azzam Shah。1897年,彭亨成为马来联邦的一员,在经历过日据时期和马来亚联邦后,彭亨联合其他半岛州属成立马来亚联合邦。
根据彭亨苏丹王朝的传统,统治者的地位是由男性所继承,苏丹和法定继承人必须是伊斯兰教的信奉者;彭亨苏丹身任彭亨州元首及伊斯兰教领袖,同时拥有委任州务大臣、行政议员、议长和宗教司的权利;在官方文件上,彭亨苏丹的正式称谓为KeBawah Duli Yang Maha Mulia Sultan (名字), Sultan dan Yang di-Pertuan Negeri PahangDarul Makmur。
旧彭亨苏丹王朝
苏丹莫哈末沙(即位于1470年至1475年)
苏丹阿都加米尔沙(即位于1475年)
苏丹满速沙(即位于1475年至1519年)
苏丹阿末沙(即位于1475年至1497年)
苏丹玛末沙(即位于1519年至1530年)
苏丹慕查法沙(即位于1530年至1542年)
苏丹再纳·阿比丁沙(即位于1540年至1555年)
苏丹满速沙二世(即位于1555年至1560年)
苏丹阿都加玛尔沙及苏丹阿都卡迪尔·阿拉乌丁沙(即位于1560年至1590年)
苏丹阿末沙二世(即位于1590年至1592年)
苏丹阿都加弗沙(即位于1592年至1614年)
苏丹阿拉乌丁沙(即位于1614年至1615年)
现代彭亨苏丹王朝
苏丹阿末沙(即位于1863年至1909年)
苏丹玛末沙(即位于1909年至1917年)
苏丹阿都拉沙(即位于1917年至1932年)
苏丹阿布峇卡沙(即位于1932年至1974年)
苏丹哈芝阿末沙(即位于1974年至今)
4、吉兰丹苏丹王朝
根据吉兰丹苏丹王朝的传统,统治者的地位是由男性所继承,苏丹和法定继承人必须是伊斯兰教的信奉者;吉兰丹苏丹身任吉兰丹州元首及伊斯兰教领袖,同时拥有委任州务大臣、行政议员、议长和宗教司的权利;在官方文件上,吉兰丹苏丹的正式称谓为KeBawah Duli Yang Maha Mulia al-Sultan Tuanku (名字), al-Sultan dan Yang di-PertuanBagi Negeri Kelantan Darul Naim。
旧吉兰丹苏丹王朝
苏丹玛末(即位于1339年至1362年)
苏丹峇基沙(即位于1362年至1418年)
苏丹萨迪·莫哈末沙(即位于1418年至1429年)
苏丹依斯干达沙(即位于1429年至1467年)
苏丹满速沙(即位于1467年至1522年)
苏丹贡峇(即位于1522年至1526年)
苏丹阿末沙(即位于1526年至1547年)
苏丹满速沙(即位于1547年至1561年)
苏丹依布拉欣(即位于1561年至1579年)
拉惹乌玛(即位于1565年至1570年)
苏丹阿迪鲁丁(即位于1579年至1605年)
苏丹莫哈末(即位于1597年至1602年)
苏丹萨米鲁丁(即位于1605年至1616年)
苏丹阿都卡迪尔(即位于1616年至1637年)
拉惹萨迪(即位于1637年至1649年)
拉惹罗尤(即位于1649年至1663年)
端布特里玛丽安(即位于1667年至1671年)
苏丹阿都拉辛(即位于1671年至1676年)
苏丹乌玛(即位于1676年至1721年)
苏丹隆峇哈(即位于1721年至1734年)
拉惹隆苏莱曼(即位于1734年至1756年)
拉惹隆班达(即位于1756年至1758年)
拉惹隆莫哈末(即位于1758年至1763年)
现代吉兰丹苏丹王朝
苏丹隆尤诺斯(即位于1763年至1795年)
苏丹莫哈末(即位于1800年至1835年)
苏丹莫哈末二世(即位于1835年至1886年)
苏丹阿末(即位于1886年至1890年)
苏丹莫哈末三世(即位于1890年至1891年)
苏丹满速(即位于1891年至1900年)
苏丹莫哈末四世(即位于1900年至1920年)
苏丹依斯迈(即位于1920年至1944年)
苏丹依布拉欣(即位于1944年至1960年)
苏丹雅耶·贝特拉(即位于1960年至1979年)
苏丹依斯迈·贝特拉(即位于1979年至今)
5、柔佛苏丹王朝
1511年7月24日,马六甲苏丹王朝受到葡萄牙殖民者的侵袭而灭亡,王朝的其中一部分幸存者最后逃离至旧柔佛建立起称为柔佛苏丹王朝的新政权,但在葡萄牙和荷兰殖民者的骚扰下,马六甲-柔佛苏丹王朝的控制权逐渐式微;1699年9月3日,PadukaSri Sultan Mahmud Shah II在哥打丁宜被Megat SriRama刺杀,此后柔佛苏丹王朝落入盘陀诃罗的控制中(盘陀诃罗家族通过与苏丹王族的长期联婚关系而被接受为合法的统治者,但它的正统地位长期备受质疑)。
现代柔佛苏丹王朝的血统可以追溯至南阿拉伯半岛的al-Aidarus贵族,这个家族曾经与马六甲苏丹王朝拥有过紧密的联婚关系。约在1812年,SultanMahmud ShahIII逝世后不久,不列颠与荷兰殖民者介入柔佛王位继承人的事务中,在英国的促使下,柔佛领土分别由柔佛苏丹(绝大多数的区域)、不列颠殖民者(新加坡岛)、天猛公(柔佛河口沿岸地区)和盘陀诃罗(彭亨及周边地区)所控制。1824年,英荷双方签署《英荷条约》,协议位于马来亚半岛南部的柔佛为不列颠保护领,由SultanHussein Shah统治;位于印尼的廖内和林加归属荷兰,由Sultan Abdul Rahman统治。
1885年,Sultan Ali Shah与英方签订协议,在将柔佛的主要政权转移给Raja Temenggong Sri Maharaja Tun DaengIbrahim后,迁居至麻坡以保有苏丹的头衔;1879年,柔佛发生内战,Raja Temenggong SriMaharaja Tun Daeng AbuBakar击败Tengku AlamShah后被英国政府承认为正统的柔佛苏丹;1909年,柔佛成为马来属邦的一员,在经历日据时期和马来亚联邦后,柔佛联合其他半岛州属成立马来亚联合邦。
根据柔佛苏丹王朝的传统,统治者的地位是由男性所继承,苏丹和法定继承人必须是伊斯兰教的信奉者;柔佛苏丹身任柔佛州元首及伊斯兰教领袖,同时拥有委任州务大臣、行政议员、议长和宗教司的权利;在官方文件上,柔佛苏丹的正式称谓为DuliYang Maha Mulia Seri Paduka Baginda Almutawakkil Alallah Sultan (名字), Sultan danYang di-Pertuan Bagi Negeri dan Jajahan Takluk Johor Darul Takzim。
马六甲-柔佛苏丹王朝
苏丹阿拉乌丁沙二世(即位于1528年至1564年)
苏丹慕查法沙二世(即位于1564年至1570年)
苏丹阿都加里尔沙(即位于1570年至1571年)
苏丹阿都加里尔沙二世(即位于1571年至1597年)
苏丹阿拉乌丁沙三世(即位于1597年至1615年)
苏丹阿都拉沙(即位于1615年至1623年)
苏丹阿都加里尔沙三世(即位于1623年至1677年)
苏丹依布拉欣沙(即位于1677年至1685年)
苏丹玛末沙二世(即位于1685年至1699年)
盘陀诃罗柔佛苏丹王朝
苏丹阿都加里尔沙四世(即位于1699年至1720年)
苏丹阿都加里尔·拉末沙(即位于1718年至1722年)
苏丹苏莱曼沙(即位于1722年至1760年)
苏丹阿都加里尔沙五世(即位于1760年至1761年)
苏丹阿末沙(即位于1761年)
苏丹玛末沙三世(即位于1761年至1812年)
苏丹阿都拉曼沙(即位于1812年至1819年)
苏丹胡先沙(即位于1819年至1835年)
苏丹阿里沙(即位于1835年至1877年)
现代柔佛苏丹王朝
拉惹天猛公依布拉欣(即位于1855年至1862年)
苏丹阿布峇卡(即位于1862年至1895年)
苏丹依布拉欣(即位于1895年至1959年)
苏丹依斯迈(即位于1959年至1981年)
苏丹玛末·依斯干达(即位于1981年至2010年1月22日)
苏丹东姑依布拉欣(即位于2010年1月23日至今)
6、霹雳苏丹王朝
在官方文件上,霹雳苏丹的正式称谓为Duli Yang Maha Mulia Maulana Paduka Seri Sultan (名字), Sultandan Yang di-Pertuan Negeri Perak Darul Ridzuan。
苏丹慕查法沙(即位于1528年至1549年)
苏丹满速沙(即位于1549年至1577年)
苏丹阿末沙(即位于1577年至1584年)
苏丹阿里芬沙(即位于1584年至1594年)
苏丹阿拉乌丁沙(即位于1594年至1603年)
苏丹慕卡丹沙(即位于1603年至1619年)
苏丹满速沙二世(即位于1619年至1627年)
苏丹玛末沙(即位于1627年至1630年)
苏丹沙拉胡丁沙(即位于1630年至1636年)
苏丹慕查法沙二世(即位于1636年至1653年)
苏丹玛末·依斯干达沙(即位于1653年至1720年)
苏丹阿拉乌丁沙(即位于1720年至1728年)
苏丹慕查法沙三世(即位于1728年至1754年)
苏丹莫哈末沙(即位于1742年至1750年)
苏丹依斯干达·朱卡纳因沙(即位于1754年至1765年)
苏丹玛末沙二世(即位于1765年至1773年)
苏丹阿拉乌丁·满速沙(即位于1773年至1786年)
苏丹阿莫都丁沙(即位于1786年至1806年)
苏丹阿都马列沙(即位于1806年至1825年)
苏丹阿都拉沙(即位于1825年至1830年)
苏丹沙哈布丁沙(即位于1830年至1851年)
苏丹阿都拉·莫哈末沙(即位于1851年至1857年)
苏丹查法·沙菲乌丁沙(即位于1857年至1865年)
苏丹阿里沙(即位于1865年至1871年)
苏丹依斯迈沙(即位于1871年至1874年)
苏丹阿都拉·莫哈末沙二世(即位于1874年至1876年)
苏丹尤索夫·沙利夫丁沙(即位于1876年至1887年)
苏丹依德利斯沙(即位于1887年至1916年)
苏丹阿都加里尔沙(即位于1916年至1918年)
苏丹依斯干达沙(即位于1918年至1938年)
苏丹阿都阿兹沙(即位于1938年至1948年)
苏丹尤索夫·依祖丁沙(即位于1948年至1963年)
苏丹依德利斯沙二世(即位于1963年至1984年)
苏丹阿兹兰沙(即位于1984年至今)
7、玻璃市王朝
根据玻璃市王朝的传统,统治者的地位是由男性所继承,拉惹和法定继承人必须是伊斯兰教的信奉者;玻璃市拉惹身任玻璃市州元首及伊斯兰教领袖,同时拥有委任州务大臣、行政议员、议长和宗教司的权利;在官方文件上,玻璃市拉惹的正式称谓为DuliYang Maha Mulia Tuanku Raja (名字), Raja dan Yang di-Pertuan Negeri Perlis InderaKayangan。
端赛胡先(即位于1834年至1873年)
端赛阿末(即位于1873年至1897年)
端赛沙菲(即位于1897年至1904年)
拉惹端赛亚威(即位于1904年至1943年)
拉惹端赛韩查(即位于1943年至1945年)
端姑赛布特拉(即位于1945年至2000年)
端姑赛西拉鲁丁(即位于2000年至今)
8、雪兰莪苏丹王朝
根据雪兰莪苏丹王朝的传统,统治者的地位是由男性所继承,苏丹和法定继承人必须是伊斯兰教的信奉者;雪兰莪苏丹身任雪兰莪州元首及伊斯兰教领袖,同时拥有委任州务大臣、行政议员、议长和宗教司的权利;在官方文件上,雪兰莪苏丹的正式称谓为DuliYang Maha Mulia Sultan (名字), Sultan dan Yang di-Pertuan Negeri Selangor DarulEhsan Serta Segala Daerah Takluknya。
苏丹沙拉胡丁沙(即位于1745年至1778年)
苏丹依布拉欣沙(即位于1778年至1826年)
苏丹莫哈末沙(即位于1826年至1857年)
苏丹阿都沙玛沙(即位于1857年至1896年)
苏丹阿拉乌丁·苏莱曼沙(即位于1896年至1937年)
苏丹希沙慕丁沙(即位于1937年至1960年)
苏丹慕沙·基阿图丁沙(即位于1942年至1945年)
苏丹沙拉胡丁·阿都阿兹沙(即位于1960年至2001年)
苏丹沙拉夫丁·依德利斯沙(即位于2001至今)
9、登嘉楼苏丹王朝
根据登嘉楼苏丹王朝的传统,统治者的地位是由男性所继承,苏丹和法定继承人必须是伊斯兰教的信奉者;登嘉楼苏丹身任登嘉楼州元首及伊斯兰教领袖,同时拥有委任州务大臣、行政议员、议长和宗教司的权利;在官方文件上,登嘉楼苏丹的正式称谓为DuliYang Maha Mulia Sultan (名字), Sultan dan Yang di-Pertuan Negeri Terangganu DarulIman。
端姑再纳·阿比丁(即位于1708年至1733年)
端姑满速(即位于1733年至1794年)
端姑再纳·阿比丁二世(即位于1794年至1808年)
端姑阿末(即位于1808年至1830年)
端姑阿都拉曼(即位于1830年)
端姑达勿(即位于1830年至1831年)
端姑满速二世(即位于1831年至1837年)
端姑莫哈末(即位于1837年至1839年)
端姑乌玛(即位于1839年至1876年)
端姑阿末二世(即位于1876年至1881年)
端姑再纳·阿比丁三世(即位于1881年至1918年)
端姑莫哈末二世(即位于1918年至1920年)
端姑苏莱曼(即位于1920年至1942年)
端姑阿里(即位于1942年至1945年)
端姑依斯迈(即位于1945年至1979年)
端姑玛末(即位于1979年至1998年)
端姑米占·再纳·阿比丁(即位于1998年至今)
附: 州元首
1、砂拉越州元首
在官方文件上,砂拉越州元首的正式称谓为Tuan Yang Utama (名字)。
敦阿邦奥本(任期由1963年至1969年)
敦端姑布央·奥斯曼(任期由1969年至1977年)
敦莫哈末·沙拉胡丁(任期由1977年至1981年)
敦阿都拉曼·耶谷(任期由1981年至1985年)
敦阿末·再迪(任期由1985年至2000年)
敦阿邦莫哈末·沙拉胡丁(任期由2001年至今)
2、槟城州元首
在官方文件上,槟城州元首的正式称谓为Tuan Yang Utama (名字)。
拉惹乌达·莫哈末(任期由1957年8月31日至1967年8月30日)
敦赛雪·沙哈布丁(任期由1967年8月31日至1969年1月31日)
敦赛雪·巴拉巴(任期由1969年2月1日至1975年2月1日)
敦沙东·朱比尔(任期由1975年2月2日至1981年4月30日)
敦阿旺·哈山(任期由1981年5月1日至1989年4月30日)
敦罕丹·塔希尔(任期由1989年5月1日至2001年4月30日)
敦阿都拉曼·阿巴斯(任期由2001年5月1日至今)
3、沙巴州元首
在官方文件上,沙巴州元首的正式称谓为Tuan Yang Utama (名字)。
敦慕斯达法(任期由1963年至1965年)
敦阿末·拉菲益(任期由1965年至1973年)
敦弗亚·斯蒂芬(任期由1973年至1975年)
敦莫哈末·韩丹(任期由1975年至1978年)
敦阿末·哥罗(任期由1978年至1979年)
敦莫哈末·阿南(任期由1979年至1987年)
敦莫哈末·沙益(任期由1987年至1994年)
敦沙卡兰(任期由1995年至2002年)
敦阿末沙(任期由2002年至今)
4、马六甲州元首
在官方文件上,马六甲州元首的正式称谓为Tuan Yang Utama (名字)。
敦梁宇皋(任期由1957年8月31日至1963年8月31日)
敦哈芝阿都马烈·尤索夫(任期由1963年8月31日至1971年8月30日)
敦哈芝阿都阿兹·马吉(任期由1971年8月31日至1975年5月9日)
敦赛扎希鲁丁·哈山(任期由1975年9月23日至1984年11月30日)
敦赛阿末·沙哈布丁(任期由1984年12月4日至2004年6月3日)
敦莫哈末卡立·耶谷(任期由2004年6月4日至今)
历史上的统治者
1、马六甲苏丹王朝
根据《马来纪年》的记载,马六甲苏丹王朝的先祖拥有亚历山大帝的血统,最初原是苏门答腊西南部(今巨港)一个小国的统治者,由于受到满者伯夷王朝势力的威胁而迁移至淡马锡(今新加坡),在向当地土侯挑战获胜后自拥为淡马锡拉惹。约14世纪末至15世纪初,满者伯夷王朝的势力扩展至淡马锡,当时的拉惹拜里米苏拉因此迁移至如今的马六甲市,迎娶穆斯林公主后建立马六甲苏丹王朝,称号为苏丹(PadukaSri Sultan)。随后在满者伯夷衰败后,王朝的国土范围迅速扩展到泰国南部至苏门答腊西南部区域。
根据马六甲苏丹王朝的传统,统治者的地位是由男性所继承,Raja Permaisuri(拥有王族血统的王后)所诞生的王子会比RajaPerempuan(来自民间的王后)所诞生的王子拥有较大的继承优先权,这个传统也被如今的多数马来苏丹王朝所采用。由于马六甲苏丹王朝的血统背景、与周边区域的联婚关系和对周边区域的影响力,马六甲苏丹王朝被认为是众多马来苏丹王朝的共祖而受到东南亚历史学者的重视。
拜里米苏拉(拜里迷苏剌;即位于1400年至1414年)
苏丹依斯干达沙(母干撒于的儿沙;即位于1414年至1424年)
苏丹莫哈末沙(西里麻哈剌;即位于1424年至1444年)
苏丹依布拉欣沙(息力八密息瓦儿丢八沙;即位于1444年至1446年)
苏丹慕查法沙(速鲁檀无答佛哪沙;即位于1446年至1459年)
苏丹满速沙(苏丹芒速沙;即位于1459年至1477年)
苏丹阿拉乌丁沙(马哈木沙;即位于1477年至1488年)
苏丹玛末沙(苏端妈末;即位于1488年至1528年)
2、布鲁克王朝
在历史上,砂拉越原是属于文莱苏丹王朝的领土,不过长期以来,文莱苏丹在砂拉越的控制权饱受殖民主义者的侵略和达雅族原住民的威胁。约1830年代末期,詹姆士·布鲁克从印度来到古晋,一方面给予苏丹援助,另一方面,他也积极的开拓垦殖区,因此得到文莱苏丹的信任。
1841年9月24日,詹姆士·布鲁克平定砂拉越的暴乱,非正式的成为砂拉越的控制者;1842年8月18日,詹姆士·布鲁克正式被文莱苏丹委任为砂拉越的统治者,称号为砂拉越拉惹(RajahofSarawak);1847年,詹姆士·布鲁克返回伦敦,被英国政府册封为爵士,同时被委任为纳闽总督及指挥官兼英国驻文莱总领事,此时他的控制区域扩展至纳闽及北婆罗洲东北沿岸地区。
1941年12月25日,日本军队占领砂拉越;1946年7月1日砂拉越王国末代拉惹将砂拉越的主权割让予大不列颠;1963年9月16日,英属砂拉越联合马来亚联合邦、新加坡和英属北婆罗洲成立名为马来西亚的联邦制国家。
詹姆士·布鲁克爵士(即位于1841年至1868年)
查理·布鲁克爵士(即位于1868年至1917年)
维诺·布鲁克爵士(即位于1917年至194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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