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三十一年(1905)慈禧太后下诏书,宣布自光绪三十二年开始废除科举。
科举是中国封建皇朝选拔人才的一种考试制度。始于汉代,隋唐时期形成制度。明清两代考生首先参加童试,参加者无论年龄大小,一律称为儒童或童生;录取入学后称为生员,也就是秀才。秀才分三等,成绩最好的中凛生,由官家按月发给粮食;成绩次好的称增生,不供给粮食。廪生和增生有一定名额限制。成绩再次的是附生,就是才入学的附学人员。取得秀才资格的人才能参加正式科举考试。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和殿试三级。乡试每三年在省城举行一次,称大北。录取的人称举人,第一名叫解元,第二名称亚元。会试于乡试的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录取者称贡士,第一名叫会元。殿试是最高一级的考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参加考试的人是贡土。考取后称进士,第一名是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叫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一名称传胪。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上面所提到的解元、会元、状元,即所谓“三元”。根据这一制度秀才是功名的起点。如果在三级考试中都名列第一,这就是连中“三元”。据史书记载,自实行科举考试起至废科举,连中三元的有十三人。他们是:唐朝的张又新、准元翰,宋朝的孙何、王曾、宋庠、杨置、王若叟、冯京,金朝的孟宋献,元朝的王崇哲,明朝的商辂,清朝的钱檠和陈继昌。
1905年9月2日,袁世凯、张之洞奏请立停科举,以便推广学堂,咸趋实学。清廷诏准自1906年开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并令学务大臣迅速颁发各种教科书,责成各督抚实力通筹,严饬府厅州县赶紧于乡城各处遍设蒙小学堂。
科举制度是隋以后各封建王朝设科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由于分科取士而得名。汉代已有考试取士之法,但系临时措施,并未形成定制。隋文帝废除为世族垄断的“九品中正制,于开皇七年(公元587年)设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炀帝时始置进士科。唐代于进士科外,复置秀才、明法、明书、明算诸科,又有一史、三史、开元礼、童子、道举等科。武则天亲行殿试,并增设武举。其由皇帝特诏举行者称制科。诸科之中,惟进士科为常设,最为重要。宋以后各朝科举制仅有进士科。唐宋进士科主要考试诗赋。宋神宗熙宁时,玉安石改用经义。元、明、清均用具法。明清两朝的经义以《四书》、《五经》的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须依朱熹《四书集注》等书。
19世纪80年代后,随着西学的传播和洋务运动的发展,科举制度发生改变。1888年,清政府准设算学科取士,首次将自然科学纳入考试内容。1898年,加设经济特科,荐举经时济变之才。同时,应康有为等建议,废八股改试策论,以时务策命题,严禁凭楷法优劣定高下。戊戌变法失败后,慈禧下令所有考试悉照旧制。
1901年9月清廷实行“新政”后,各地封疆大吏纷纷上奏,重提改革科举,恢复经济特科,1904年,清廷颁布《奏定学堂章程》,此时,科举考试已改八股为策论,但尚未废除。因科举为利禄所在,人们趋之若鹜,新式学校难以发展,因此清廷诏准袁世凯、张之洞所奏,将育人、取才合于学校一途。至此,在中国历史上延续了1300多年的科举制度最终被废除,科举取士与学校教育实现了彻底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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