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女是指未有过性交经历的女人。清代,处女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不独小康人家娶妻,富室纳妾、买婢也一般要求对方是处女,对处女的检查也是最基本的要求。当然人们认为,最靠得住的办法还是新婚时看女子是否有落红。实际上,不止是俞樾所说的永平地区,全国各地此类习俗极为普遍。
新婚之夜检查新娘是否处女就成了婚礼中不可少的仪式,贺客们都极关心男方在翌日清晨出示新娘“落红’的标志。若新娘果为处女,男方还要向女方送去上书“闺门有训,淑女可钦”的喜帖,而女家也以此夸耀邻里;若新娘已非完壁,则常会发生被男方所休的悲剧,而女家亦颜面尽失。为了保全颜面,有女之人家就要从小防范,尽力使女子不离闺阁一步。
在广东一些地方,新婚之夜,新娘为新郎脱靴,新郎就交给新娘一幅白帕,用来保留新娘的“落红”。如果新娘当夜有落红,则合族大喜。三天回门时,就要送烧猪到娘家,富贵人家甚至送烧猪达数十头之多。所以女家在嫁女之日,多惴惴不安,惟恐烧猪不至。如烧猪不来,家人对坐愁叹,引为大辱。烧猪一到,则举家相庆,大张旗鼓迎接烧猪,认为是家里教养有方,不辱门户。
把烧猪分送戚友,加上红色馒头若干,就是人们所称的“麻蛋”。更有甚者,一些地方,新娘接到婆家后,先不举办任何庆典,直接送入洞房,即与新郎同寢。一家人和亲友都在新房外等候。
不见到新娘的“喜帕”,人们概不道贺,如新娘不贞,不仅不是喜事而且还是大辱。少顷,新郎从房中出来,手上捧着一个红盘子,上盖红布,里面装的就是保留有新娘落红的“喜帕”了。
这时,新娘家里已备了一顶大轿在门外等候,新郎捧着喜帕直接登轿,去新娘家中报喜。如果新娘不贞,则二话不说,直接迫令其上轿回家,接下来就是双方打官司、索还聘礼之类的纠纷了。在这里,新婚夫妇的交拜成礼,都要等有了“喜帕”之后,可见处女问题是个至关重要的大事。
处女的基本释义:
家中妇女
《管子·轻重己》:“以冬日至始,数九十二日,谓之春至。天子东出其国九十二里而坛,朝诸侯、卿大夫、列士,循于百姓,号曰祭星。十日之内,室无处女,路无行人。”
未婚女子
[战国]《荀子·非相》:“今世俗之乱君,乡曲之儇子,莫不美丽姚冶,奇衣妇饰……妇人莫不愿得以为夫,处女莫不愿得以为士。”
[宋]苏轼《书鄢陵王主簿所画折枝·诗之二》:“瘦竹如幽人,幽花如处女。”
[清]《老残游记续集遗稿·第二回》:“德夫人道:‘然则你们这庙里人,个个都是处女身体到老的吗?’逸云道:‘也不尽然……但其中十个人里,一定总有一两个守身如玉,始终不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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