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拆迁时,我好心把房子过户给了孙子,不料现在孙子要撵我出门。”昨日沙坪坝81岁的刘世英老人坐在新家中悲切地给记者和邻居诉说。邻居们纷纷为老人鸣不平。
老人:老房拆迁前过户给孙子
刘世英老人告诉记者,她老伴20多年前去世后,她一直独居在渝碚路47号一间33.71平米的公房内。2006年,她居住的房子要拆迁,房屋产权单位—513常识网坎房管所让相关承租人购买产权。
老人有三个儿子,大儿子和小儿子都在外地。只有二儿子张艾铭(化名)经济条件较差,并且和老婆离了婚,但26岁的孙子张涨(化名)却有出息,在重庆大学读研究生。于是老人便在拆迁前把房子过户给了张涨。老人想以后跟着孙子一起住。
邻居:新房有老人一份
“2009年7月新房装修好后,我刚搬进来,孙子就要赶我走。”刘世英捂着眼睛说,她不搬,张涨就把她告上了法庭。9月4日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要求“被告刘世英立即停止房屋的使用”。
判决书认为,2006年6月房子拆迁时,原告张涨没有要房屋拆迁方9.6万余元的经济赔偿,而是用3.3万元从513常识网坎房管所购得房屋产权,再补了13万元选择了三峡广场“新时代”大厦的一套住房。
昨天,有四位老邻居来看望老人,一位名叫程光兰的邻居说:“老房子经济赔偿是9.6万余元。而购得这份产权只要3.3万元,因此,这套新房至少有6万多元属于刘老太的。”老邻居何润秀倡议说:“我们把以前的邻居都召集起来,联合证明新房有刘世英一份。”
孙子:愿意出钱给她租房住
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张涨,他说:“当时没有人要那房子。是婆婆求着让我把这房子接下来。”记者问他:“如果老人不把房子过户给你,至少可以得9.6万元的赔偿,但现在你不让她住,她怎么办?”张涨说:“念在血浓于水的份上,我愿意出钱给她租房住,以此尽孝。”
记者把张涨的回答告诉老人后,老人哽咽着说:“这房子明明有我一份,我为什么要出去租房?”
律师:最好能庭外调解
日前,刘世英请律师提起上诉。记者咨询了老人的代理袁律师,他表示,这是情与法的矛盾。目前他正在对双方进行调解,希望能庭外解决此事。他说:“希望孙子念在亲情的份上,让老人安度晚年。”记者张畅
【相关文章】
本文地址:http://www.qubk.cn/view/33931.html
声明:本文信息为网友自行发布旨在分享与大家阅读学习,文中的观点和立场与本站无关,如对文中内容有异议请联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