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弃疾的《青玉案·元夕》写道:“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这描绘的就是古人元宵佳节之际燃放烟火的壮观景象,一直到清朝初期,新春正月里燃烟花还是必备的庆祝之俗,那么就让老黄历为你介绍,清代元宵节放烟花的演变。
清人所撰的《武林新年杂咏》记载:“……元宝糕、春饼、汤团、灯圆、篆笋、八宝菜、柿饼、风菱、过年鞋、年鼓、太平箫、竹喇叭、爆竹、烟火……”可见在清朝年间,燃放爆竹、烟火,是民间庆祝新春的必备项目。
不过,燃放烟花的费用相对高昂,因此清初的老百姓们,大多只能燃放普通的炮仗,只有财力雄厚的富商贵族,才能自己燃放烟花。而富甲天下的清朝皇帝,过年时燃放的烟火就更加五花八门,光彩夺目,成为北京城内臣民百姓竞相观看的一项盛典了。
吴振棫在《养吉斋丛录》中记载,在康熙乙丑年(1685年),康熙皇帝曾经在北京南海子举办了一场盛大的烟火节,“臣民纵观于行殿外”。作为一项与民同乐的盛事,京城百姓无论男女老幼,“皆许进观”。烟花“粉纶挥霍,极尽震炫而后已。”
康熙时的烟火盛会,还不是每年都举办的。直到乾隆年间,乾隆皇帝才将其固定下来,成为了每年元宵佳节的必备节目。每年元宵前后五日,乾隆便会陪同皇太后到圆明园西苑的山高水长楼观看元宵烟火。
按照惯例,元宵的烟火盒子是摆在一个三层高的架子上,每个盒子或方或圆,其上绘有人物花鸟等图案。待前面的烟花放完后,便来到当晚的重头戏,宫廷侍卫燃放最后一盒烟火,名叫“万国乐春台”,俗称“炮打襄阳城”,炮如其名,万响齐发,轰雷震天。整个烟火表演,时间要超过15分钟,直到“万国乐春台”打完后,便宣告了当天活动的结束。
乾隆的元宵烟火盛会除了与民同乐之外,也承担了一定的政治职能。《啸亭续录》记载,烟火表演开始时,“宗室、外藩王、贝勒、公等及一品武大臣、南书房、上书房、军机大臣以及外国使臣等”,均一起入座欣赏。这是清朝皇帝表示体恤臣下的一种举动,也是向藩国及外国使臣夸示中华物力的一种手段。
不过,盛大的烟火节日,只在号称“盛世”的乾隆一朝一直延续了下来。到嘉庆年间,嘉庆皇帝缩短了烟花表演的时间,“至酉刻即罢”。而到了道光朝之后,道光皇帝再次对烟花表演的规模进行缩减,“花炮、盒子,减损大半”。再到后来,道光索性把这个传统节目取消,“继则尽停止矣”。
清朝宫廷的元宵烟花盛会从诞生走向消亡,其实也和大清王朝的气运息息相关。在乾隆末年,国库空虚,饥民四起,国家已现颓靡之势。嘉庆缩短烟花表演的时间,实际上是想为国库节约经费。
而道光以后,除了道光皇帝本人生活简朴,不喜吵闹之外,取消从乾隆年间流传下来的烟花盛会,是因为国家财政实在已经捉襟见肘,无力继续支持如此耗费财力物力的烟花表演。
到清末之后,随着宫廷烟花表演的式微,民间百姓燃放烟花的活动反而多了起来。有趣的是,民间燃放烟花爆竹,还遭到过清廷官方的禁令。在光绪年间,天津巡警局曾发布过一则通告称:
“入冬以来,风高物燥。瞬届年节,竞放花炮。起花双响,高入云霄。遗火落下,贻害非小。贩卖燃放,均干禁条。特先晓谕,广为劝告。父戒其子,兄为弟导。子弟有犯,父兄枷号。倘敢故违,决不宽饶。”
原来,因为当时天津地区有太多老百姓在春节期间燃放烟花,容易引发火灾,因而遭到禁止。
其实,烟花虽然美观喜庆,但的确会造成大气污染,疏忽之下也容易形成火灾,得不偿失。我们如今传承传统文化,也应该有所扬弃。对燃放烟花爆竹,我们更应遵守相关规定,用文明的方式来庆祝佳节,过一个吉祥安全的欢乐元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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