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大年三十,又称“除夕”,是我国民间传统守岁的重要日子,过了除夕,就是新的一年了。而在福建莆田一带,却有个日子比大年三十还重要,那就是正月初四,莆田人把正月初四叫做“做大岁”,并在这一天迎神接神,那么就让老黄历为你介绍,莆田正月初四的风俗。
在莆田,除夕大年三十,叫“做岁”,正月初四则称“做大岁”。明代嘉靖四十一年(1562),倭寇侵犯福建,占领莆田林墩等地,建立据点,四处烧杀掠抢。兴化府城(今莆田城)在农历十一月二十九晚被倭寇攻陷,并被占据达两个月之久。城内被焚毁殆尽,军民被杀害达万余人。
府城失陷后,朝廷命谭纶巡抚福建,俞大猷为福建总兵,戚继光为副总兵来莆破倭。次年正月廿五日,由于城内死尸腥臭不可居,倭寇只得弃城出踞崎头为巢,直到抗倭英雄戚继光增援兵到,兴化城得以光复。
这时,逃亡山区的老百姓,才纷纷于二月初二返回家里。大家开始掩埋遇害亲友的尸。当时,年节已过,人们只得在二月初二那天互相探望之后,于二月初四补过除夕。也因为这样,后世莆田人在大年初二这天,是严忌去别人家里拜年串门的,因为这一天传统上是人家治丧的日子。
后来,为纪念莆田这一段悲惨的日子,莆田民间和以往一样,于农历十二月三十日夜过除夕。人们约定将农历二月初四补“做岁”,改为正月初四“做岁”(围炉),并将年三十晚上改为“做(小)岁”,正月初四晚上称为“做大岁”,初五同初一相同早饭每人一碗面。
另外,因为民间传统认为正月初四是诸神由天界重临人间之时,有“送神早,接神迟”之说,所以莆田当地在正月初四这一天还要迎神接神。所谓送神要一大清早就开始,而接神放在下午也未迟。
供品方面,三牲、水果、酒菜要齐备,还要焚香点烛烧金衣。老板若想将某人“炒鱿鱼”,此日就不请他来拜神。从初一到初四,商店闭门歇业,妇女不用针线。
正月初四子夜,备好祭牲、糕果、香烛等物,并鸣锣击鼓焚香礼拜,虔诚恭恭敬财神。初五日俗传是财神诞辰,为争利市,故先于初四接之,名曰“抢路头”,又称“接财神”。
凡接财神须供羊头与鲤鱼,供羊头有“吉祥”之意,供鲤鱼是图“鱼”与“余”谐音,讨个吉利。人们深信只要能够得到财神显灵,便可发财致富。因此,每到过年,人们都在正月初五零时零分,打开大门和窗户,燃香放爆竹,点烟花,向财神表示欢迎。
接过财神,大家还要吃路头酒,往往吃到天亮。大家满怀发财的希望,但愿财神爷能把金银财宝带来家里,在新的一年里大发大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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