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出轨更多的是一个感情问题,而不是一个法律问题,过错方并不会因为一般性出轨的行为而承担实质性的法律责任。
这是因为法律上没有出轨这个概念,从婚外与人暧昧到产生婚外感情,或更进一步的发生婚外性关系、非法同居甚至重婚,都可以称之为出轨,但法律上只对最严重的也就是最后的两种即非法同居或重婚有过规定,那就是婚姻法规定有这两种行为的过错方在离婚时要对无过错方进行赔偿,换言之,前边几种所谓出轨行为法律是没有制裁的规定的,而且非法同居与重婚的赔偿属于精神损害赔偿,金额是很低的,一般也就几千到几万元。
明白了不同的出轨行为的法律后果,律师建议在离婚时无过错方对于对方出轨行为,如果是前三种行为不必过于纠结,不必花大力气去取证,因为即使取得了证据,也仅仅只能证明双方感情破裂。
对于后两种情形,可以争取取得充分的证据,请求法院判决赔偿。
众所周知的是,这类的证据是非常难调取的,无论是委托律师还是申请法院调取,都是很难的,实际生活中的情形并不如影视剧中那样轻松的完成跟踪、拍照、录像的工作,从经济方面来考虑,得不偿失。
无过错方可以收集的配偶出轨的证据,主要包括:配偶与第三者的照片、录像、相关聊天记录,以及证人证言等,以此证明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
另外,对于赔偿,我国民法典目前并没有明确规定,出轨方在离婚时应当少分或者不分财产,也没有规定出轨方要给予对方赔偿。
但是,若无过错方有证据证明,出轨方的行为构成重婚的,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重婚罪有以下两种情形:1、有配偶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还与其结婚的,在这种情况下,重婚双方的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记录,都可以作为直接证据;2、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实际上以夫妻名义生活的,可以以证人证言、图片、录像、当事人双方的聊天记录截图等等作为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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