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由狂犬病毒通过动物传播给人而致。狂犬病毒含5种蛋白,即糖蛋白(G)、核蛋白(N)、聚合酶(L)、磷蛋白(NS)及基质(M)等。狂犬病病毒的糖蛋白能与乙酰胆碱结合,决定了狂犬病毒的噬神经性。传染源主要为病犬、其次为病猫及病狼等。人被患病动物咬伤后,动物唾液中的病毒通过伤口进入人体而引发疾病,少数患者也可因眼结膜被病兽唾液污染而患病。
人对狂犬病普遍易感,狩猎者、兽医、饲养动物者更易感。狂犬病病毒进入人体后首先感染肌细胞,于伤口附近肌细胞内小量增殖,再侵入近处的末梢神经。而后病毒沿周围神经的轴索向中枢神经作向心性扩散,并不延血液扩散,主要侵犯脑干和小脑等处的神经元。病毒在灰质内大量复制,沿神经下行到达唾液腺、角膜、鼻黏膜、肺、皮肤等部位。狂犬病病毒对宿主主要的损害来自内基小体,即为其废弃的蛋白质外壳在细胞内聚集形成的嗜酸性颗粒,内基小体广泛分布在患者的中枢神经细胞中,也是本疾病实验室诊断的一个指标。
人受感染后并非全部发病,被病犬咬伤而未作预防注射者约15%~20%发病,被病狼咬伤者约50%~60%发病,其发病因素与咬伤部位、创伤程度、伤口处理情况、衣着薄厚及注射疫苗与否有关。
(一)管理传染源
捕杀所有野犬,对必须饲养的猎犬,警犬及实验用犬,应进行登记,并做好预防接种,发现病犬的病猫时立即击毙,以免伤人,咬过人的家犬,家猫应设法捕获,并隔离观察10天,仍存活的动物可确定为非患狂犬病者可解除隔离,对死亡动物应取其脑组织进行检查,并将其焚毁或深埋,切不可剥皮或进食。
(二)伤口处理
早期的伤口处理极为重要,人被咬伤后应及时以20%肥皂水充分地清洗伤口,并不断擦拭,伤口较深者尚需用导管伸入,以肥皂水作持续灌注清洗,如有免疫血清,作皮试阴性后,可注入伤口底部和四周,伤口不宜缝合或包扎。
(三)预防接种接种对象
①被狼,狐等野兽所咬者;
②被发病随后死亡(包括观察期内)或下落不明的犬,猫所咬者;
③为已被击毙和脑组织已腐败的动物所咬者;
④皮肤伤口为狂犬唾液沾污者;
⑤伤口在头,颈处,或伤口较大而深者,如咬人动物(指非流行区而言)5日后仍安危无恙,注射即可中止;
⑥医务人员的皮肤破损处为狂犬病病人沾污者等,近年来,国内已发现一些被咬伤发生狂犬病而死亡的病列,而犬却安然无恙,经证实该犬的唾液内带毒,故流行区被犬咬伤者均应接种,表1示狂犬病预防接种的适应证。我国广泛使用田鼠肾细胞疫苗,1979年起,由武汉生物制品所通过鉴定,投产,轻度咬伤者于第0,7,14天各肌注2ml,重度咬伤及头,面,颈部咬伤于第0,3,7,14及30天各肌注2ml。
1.血、尿常规及脑脊液检查
周围血白细胞总数(12~30)×109/L不等,中性粒细胞一般占80%以上,尿常规检查可发现轻度蛋白尿,偶有透明管型,脑脊液压力可稍增高,细胞数稍微增多,一般不超过200×106/L,主要为淋巴细胞,蛋白质增高,可达2.0g/L以上,糖及氯化物正常。
2.病毒分离
唾液及脑脊液常用来分离病毒,唾液的分离率较高。
3.抗原检查
采用皮肤或脑活检行免疫荧光检查。
4.核酸测定
采用PCR法测定RNA,唾液、脑脊液或颈后带毛囊的皮肤组织标本检查的阳性率较高。
5.动物接种
标本接种于小鼠后取脑组织做免疫荧光试验检测病原体,做病理切片检查Negri小体。
6.抗体检查
用于检测早期的IgM,病后8日,50%血清为阳性,15日时全部阳性。血清中和抗体于病后6日测得,细胞疫苗注射后,中和抗体效价可达数千,接种疫苗后不超过1:1000,而患者可达1:10000以上。
1.单室严格隔离,专人护理
安静卧床休息,防止一切音、光、风等刺激,大静脉插管行高营养疗法,医护人员须戴口罩及手套、穿隔离衣。患者的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均须严格消毒。
2.积极做好对症处理,防治各种并发症
(1)神经系统 有恐水现象者应禁食禁饮,尽量减少各种刺激。痉挛发作可予苯妥英、*等。脑水肿可予甘露醇及速尿等脱水剂,无效时可予侧脑室引流。
(2)垂体功能障碍 抗利尿激素过多者应限制水分摄入,尿崩症者予静脉补液,用垂体后叶升压素。
(3)呼吸系统 吸气困难者予气管切开,发绀、缺氧、肺萎陷不张者给氧、人工呼吸,并发肺炎者予物理疗法及抗菌药物。气胸者,施行肺复张术。注意防止误吸性肺炎。
(4)心血管系统 心律紊乱多数为室上性,与低氧血症有关者应给氧。低血压者予血管收缩剂及扩容补液。心力衰竭者限制水分,应用地高辛等强心剂。动脉或静脉血栓形成者,可换静脉插管;如有上腔静脉阻塞现象,应拨除静脉插管。心动骤停者施行复苏术。
(5)其他 贫血者输血,胃肠出血者输血、补液。高热者用冷褥,体温过低者予热毯,血容量过低或过高者,应及时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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